“红黄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点亮保山城

来源:保山日报 2021-10-27 15:08:00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原标题:“红黄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点亮保山城

  (志愿者引导行人过马路 朱红莉 摄)

  10月22日上午7点10分,隆阳区市民杨女士步行经过中心城区永昌路和升阳路十字路口时,看到文明交通志愿者和交警们已经在值守,她感慨地说:“你们真辛苦。在你们的努力下,保山中心城区的交通真的好了很多,行人都走斑马线了、电动车驾驶员都戴安全帽了,谢谢你们。”

  2021年以来,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以“红黄绿”三色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红色:以党员服务为核心,由网格单位牵头,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

  8月2日开始,交警部门组织保山市、隆阳区239个网格单位,每个单位每天安排1名志愿者参加正阳路与学府路等9个创文路口不文明行为劝导,规范市民交通行为,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期间,各网格单位志愿者从7:20至12:30,12:30至17:30,分两组两班制集中开展不文明劝导。主要劝导四个方面的内容:按照“机非分离”的安全原则,协助交警在中心城区各重要路口,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专项治理,劝阻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不走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及时引导车辆各行其道,规范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按照“一盔一带”的安全要求,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专项治理,劝导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守护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按照“行人出行”的安全规范,开展行人闯红灯、不走行人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专项治理,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行人出行安全常识,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按照“文明交通”的安全准则,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对过往群众和车辆进行安全劝导和文明引导,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

  (校园交通义务协管员在值勤 李 佳 摄)

  3个月来,网格单位志愿者积极发挥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员和社会治理协管员的作用,做到了“步子迈出来、哨子响起来、旗子飘起来、政策讲起来”,营造了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道路安全大环境,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同时,交警部门还积极组织“文明交通在行动 党员引领当先锋”专题宣讲。借助“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员双报到”等平台,为万名党员上交通安全课,组织党员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呼吁广大党员亮出党员身份,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宣传者、志愿者,共同传达文明风尚,营造文明环境。

  绿色:以青少年为主体,牵手各院校,护卫校园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推广校园交通义务协管模式,3月17日,交警部门聘请中心城区52个中小学、幼儿园共计170名保安、老师作为校园交通义务协管员,并为其发放了校园义务协管员聘书以及停车牌、反光背心、小黄帽、监督卡等装备,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校园义务协管员”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学校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交警部门做好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交警支队还切实开展好校园内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及时对学生、老师以及接送学生家长的显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7个月来,170名校园义务协管员每天上学放学高峰期,都风雨无阻在校园门口进行值守,化身“三员”全面参与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化身“文明志愿者”:在上学放学4个高峰时段,统一佩戴反光背心、小黄帽、监督卡等装备在学校门口负责配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止违法行为。同时,由学校每天安排值班老师对义务协管员的到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大家主动作为。化身“交通劝导员”:根据校园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将校园门口划分为学生等候区、家长等候区,校门口、护学通道以及校园周边各路口,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负责规范家长排队秩序和车辆行驶路线,开展交通疏导,规范停放车辆,对家长随意停放车辆、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对学生乱穿马路、不走人行道等行为进行劝导;组织做好集体活动、外出活动的交通秩序维护。化身“安全宣传员”:在维护交通秩序时,倡导家长文明出行,做孩子的榜样和老师,引导过往车辆礼让斑马线,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切实抓实青少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呼吁广大青少年通过“小手拉大手”,有力推进广大家长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守法、自律、谨慎驾驶,自觉摒弃各类不文明行为,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

  此外,交警部门还全面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于9月开学季,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们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通过在学院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呼吁大家从自己做起,严守交规,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马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宣传者、倡导者,共同营造“文明保山 你我同行”的良好氛围。

  黄色:以新训学员为重点,联合各驾培机构,扩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2013年11月以来,交警部门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新训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联合辖区11家驾校,将新训学员交通安全实践课搬到路面,组织开展新训驾驶人上好交通安全实践第一课:通过走到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活动,一方面使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资格的人员养成遵法明礼、规范操作、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训学员的志愿精神,在路口劝导不文明行为,帮扶过往群众,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提供强有力的劝导队伍保障和支持。8年来,保山交警组织驾校每一期新报名学员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每天平均30人,每天在正阳路与保岫路周边各重点路口开展不低于5个小时的交通劝导服务,日平均劝导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200人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们自觉参与到文明交通、守法交通的实践中,并主动将文明安全驾驶的理念传递给身边的人,呈几何级增长地形成文明交通的氛围。截至目前,共有12万余名新训机动车驾驶人参与实践服务。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越来越好,正阳路与保岫路周边道路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未发生过严重交通拥堵,把交通安全意识深深植入过往群众心中,让交通安全宣传接地气、入人心,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

  除了以“红黄绿”三队志愿者服务为重点外,交警部门还以老年人为群体,于9月15日,联合隆阳区综合执法局、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交通义务协管员聘用仪式,将中心城区64名停车泊位收费员变身交通义务协管员,在每天8:00至20:00期间,对人民路、建设路、金山路等停车泊位收费路段,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自己收费的责任区域及周边路段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规范交通秩序。10月11日,组织新招聘的78名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岗前培训。14日开始,50名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正式上岗,参与到文明交通劝导服务中。(保交)

责任编辑:郭云旗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2023年,云南省边贸总额达460.2亿元,同比增长51.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9个百分点。

2024年02月28日 14:46

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楚雄州内的84家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0073个。

2024年02月28日 13:35

通过党员带头,引导沿江9个村民小组的群众利用撂荒土地,不断扩大小米芭蕉种植面积,目前普棚村小米芭蕉种植规模达3100亩,成为当地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

2024年02月28日 11:45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名一线科研人员,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黄春球最近正准备把加快云南省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带到

2024年02月28日 11:40

步入2024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24年02月28日 11:36

连日来,云南省多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开足马力赶订单、促生产。

2024年02月28日 11:3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立法质效、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代表履

2024年02月28日 11:26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体育交流,在举办精彩体育赛事和多元化主题活动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云南体育对外交往内涵。

2024年02月28日 11:23

这是云南首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业技术规范,填补了云南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技术标准空白。

2024年02月28日 11:19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