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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执法人员和隆阳区打私办工作人员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中,在隆阳区潞江镇曼海边防检查站查获两辆货车正在运输木材。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木材货主尹某无法提供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涉嫌存在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尹某违反了《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属未依法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三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责令并纠正其违法行为。
执法工作人员对尹某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教育,让他明白了森林植物检疫的严肃性和重要性。通过林检局工作人员的宣讲和说教后,当事人尹某表示,以后会按照法律法规来合法经营,并积极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尹兴莲)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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