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市确诊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来源:云南省卫健委 2020-01-26 21: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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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1月26日,腾冲市确诊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两名患者无重症病例,无死亡病例,相关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隔离观察。

  首例患者为31岁男性,湖北武汉人,2020年1月20日乘机抵达昆明,21日乘坐客车,于22日到达腾冲,24日景点检查点排查发现,送至腾冲医疗机构收治入院进行隔离治疗。

  第2例患者为48岁女性,湖北武汉人,2020年1月22日乘机抵达腾冲,23日辖区卫生院排查发现,24日腾冲医疗机构收治入院进行隔离治疗。

  腾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迅速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腾冲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进行排查、监控、防范;先后发布《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外地进入腾冲市辖区范围的人员开展健康检测的通告》、《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开放旅游景区景点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来腾游客进行劝返的通告》、《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暂停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施工的通告》等通告。

  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一、停止举办大型活动和群众性聚集活动,包括: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广场舞、街集日、庙会、灯会、民间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等活动和其他规模性群体活动,以及宾馆、酒店(含民宿、客栈)举办的商务、宴会、庆祝等聚集性活动。正在举办或原计划近期举办上述活动的,举办方应立即发布取消的信息,并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运动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村文化活动场所、宗教场所等从即日起暂停开放。影剧院、KTV、酒吧、游戏厅、网吧、棋牌室、洗浴中心等一律暂停营业。培训机构全部暂停线下服务等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上述机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场所消毒杀菌等防控工作。三、全面暂停旅行社经营各类旅游业务。辖区内所有景区景点(含乡村旅游点)、经营性温泉全部暂停接待游客,并妥善做好原接订单退费等工作。景区景点内所有商业业态(包含且不仅限于各类店铺、民宿、客栈、农家乐等)全部暂停营业。四、保腾高速路五合收费站出口、腾冲收费站出口、中和收费站出口暂时对外关闭,其余所有入腾路口对外关闭。市内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农村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停运。

  严格实施卫生检疫。一、在机场、车站、国省道、高速路口、出入境通道等设立健康排查点,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所有来腾人员开展主动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14天内有湖北地区旅行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由现场工作组统一安置到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发热病人必须由排查点安排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二、旅馆、酒店等住宿业全部暂停外地来腾人员订单,对已预订客房订单的主动联系退订,并全额退款。对已入住的湖北籍来腾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安置到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观察至抵腾后14天。有发热等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并由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2020年1月10日起,凡是从湖北地区及途经湖北地区返腾的腾冲籍人员应主动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健康登记,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及呼吸道症状,必须采取戴上口罩等必要防护设施,前往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发病前的湖北等地旅行、生活史等相关信息。

  严格实施隔离措施。依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进行管理。对确诊病例实施隔离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准予出院,解除隔离;对疑似病例实施医院内隔离医学观察,经实验室检测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按规定解除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如医学观察期间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向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0875—5155237)。发现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疫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二、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力劝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立即向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三、鼓励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严格实施消毒管理。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办学机构、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必须做好场所人员流量管控和消毒杀菌、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二、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三、所有来腾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检疫和消毒。

  加强物资保障供应。一、对于短缺的医疗、防控应急物资装备和居民所需日常防护物品,全力组织货源采购,对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二、必要时可依法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宾馆酒店等相关设施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全民动员群防群控。一、全市广大群众应注重家庭和个人卫生,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和易传播疾病的场活动。如有发热症状,应佩戴防护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情绪,树立群众信心,防止社会恐慌。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要求1月26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施工工地无条件暂停一切施工行为,并及时在城区、各乡镇设立发热门诊29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就诊。

  “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面对疫情,必须严防死守,任何侥幸都会夺人性命。腾冲市委、市政府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要求,为目前排查出的所有在腾湖北籍游客集中定点提供住宿,并进行最为严格的医学隔离观察,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情况。

  越是遭遇艰难险阻,我们愈要众志成城,除了战胜它别无选择!我们要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万众一心,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

  在此,市委、市政府强烈建议全体市民:不外出、少外出,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取消婚丧嫁娶等酒席、宴会活动;取消私人聚会、聚餐等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活动;出门前带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做好家庭卫生,勤洗手,注意清洁;一旦发现自身或家人体温超过37.3℃,并且有咳嗽、鼻塞、头痛、咽喉痛、打喷嚏、乏力和全身肌肉酸痛等感冒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去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例接触史等。望全市人民高度警惕,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主动作为,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

  发热门诊就诊原则

  一、湖北籍或近14天有过湖北旅居史,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非腾冲户籍,未有过湖北旅居史,出现发热症状人员,到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腾冲户籍,14天内无外出史,出现发热症状人员到其它发热门诊或辖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

  腾冲市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腾冲市人民医院

  腾冲市中医医院

  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腾冲黎康医院

  腾冲仁康医院

  腾冲东方医院

  腾冲光大中西医结合医院

  腾冲健君医院

  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腾冲市五合乡卫生院

  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

  腾冲市界头镇中心卫生院

  腾冲市腾越镇勐连卫生院

  腾冲市芒棒镇中心卫生院

  腾冲市腾越镇卫生院

  腾冲市团田乡卫生院

  腾冲市马站乡卫生院

  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

  腾冲市清水乡卫生院

  腾冲市和顺镇卫生院

  腾冲市芒棒镇上营卫生院

  腾冲市荷花镇卫生院

  腾冲市腾越镇小西卫生院

  腾冲市北海乡卫生院

  腾冲市滇滩镇中心卫生院

  腾冲市曲石镇中心卫生院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

  腾冲市明光镇卫生院

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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