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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保发改调控〔2019〕118号)规定,隆阳区民政局从2019年5月起启动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现在册享受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按18元/人.月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按10元/人.月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目前,隆阳已发放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共计96355人次,发放资金117.98万元。
隆阳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省市区有效应对当前价格变动新特点、新变化,在现行对低收入群体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启动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充分保障了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上涨而受影响。(王斌 马会云 张华梅 报道)
2024年03月11日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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