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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1名女性,经龙陵县医疗机构诊断,由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评估确认,省卫健委公布,于2020年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系龙陵首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该名确诊患者于1月21日晚从武汉乘飞机前往腾冲(航班号:昆航KY8232),22日到达腾冲驼峰机场,随后乘出租车前往龙陵县镇安镇,于22日凌晨2点到达并入住龙陵县镇安镇某酒店。经1月25日镇安镇人民政府排查后,对其及随行人员进行隔离观察。1月28日由县人民医院救护车接至县中医医院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1月30日转至龙陵县人民医院隔离观察,1月31日确诊后继续在龙陵县人民医院隔离救治至今。
鉴于您与确诊的该患者共乘以上航班,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暂时不要外出。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请立即就诊;同乘人员不要到人员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会,也不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龙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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