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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从2月12日起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让大数据成为疫情防控的“火眼金睛”。昌宁县紧急行动,组织所有单位和超市、商铺等公共场所,按照全面启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
在昌宁县公安局大门口出口和入口处,分别粘贴了入场二维码和出场二维码,进出入县公安局人员都必须自行扫描出入场。昌宁县公安局警务管理部辅警于金睿介绍,县公安局门卫室在前期一直开展对进入车辆及人员进行消毒、体温测量的基础上,今天开始在单位门口贴上了“云南抗疫情”出入场二维码,按照逢入必扫、逢出必扫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出入人员登记管理,确保抗疫情工作落实落地。
根据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9号通告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车站、交通工具、施工工地)以及所有单位都要下载安装并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并将二维码张贴于场所入口、出口显著位置。上午9时,昌宁县天天购物广场、四方街超市就赶在购物高峰前在超市出入口贴好了进、出超市的二维码,并设置专人做好指引和劝导工作。 “今天开始,在我们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所有进入超市的顾客进去的时候(要)扫‘入’的小程序;出来的时候,同样扫‘出’的小程序。对于出现的未使用微信和智能手机的顾客,采取手工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天天购物广场经理田华良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作为民生基础环节当中的一环,我们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疫情防控。”
昌宁县四方街超市柜长段云燕介绍,对于进入超市的顾客,首先会进行体温的测量。体温测量合格后,再引导顾客进行入场的二维码扫码。针对没有智能机的老年人,则引导做手工的相关表册登记。
“通过使用微信扫码后,能够快速运用大数据进行疫情溯源、追踪和检测。”昌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杰平介绍,“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的推广使用,可以有效破解公共场所人员流动情况不清等难题,进一步增强大数据服务抗疫情工作实效。
“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从2月12日起,请所有进出公共场所的人员配合扫码,扫码后数据全部在公安后台,不会对个人任何信息造成泄漏,请大家不要担心。”李杰平说,“根据省第9号通告规定,对拒不配合扫码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出入。对强行出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微信扫码条件的人员(老人、小孩),出、入单位、场所要负责做好出入人员信息登记。
记者 杞艳芹 蒋佳妤 王东华 韩嶝 通讯员 孙会习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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