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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3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所作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13日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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